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为推进我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前往荷兰进行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技术交流。交流团拜访了荷兰《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国家联络点、主管当局和检查点,与来自经济事务部和农业、自然和食品品质部的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荷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现状,以及荷兰政府履约制度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交流团访问了瓦格宁根大学遗传资源中心、荷兰种植协会、瑞克斯旺种子公司等单位,深入了解生物遗传资源收集、利用和保藏管理情况,学习相关单位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实践经验,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士对我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草案的建议。我所作为国家《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技术牵头单位,受邀派员参访。
荷兰是全球粮食和农产品出口大国,是《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2016年,荷兰发布专门法规,全面履行欧盟相关法律和议定书相关义务,在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国家履约实践、利益相关方参与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技术交流有助于学习荷兰成功经验,推进我国获取与惠益分享专门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