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期刊杂志 | 内 网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研究所简介
现任所领导
学术委员会
专家风采
组织机构
联系我们
 
研究进展
所内要闻
国内环保新闻
 
院士简介
研究成果
 
自然保护与生物多样性
农用化学品污染与防治
生态保护与修复
农村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与科技咨询
有机食品
节能环保
环境工程
 
生物安全
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
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
 
党建动态
先进性教育
理论学习
政策法规
党务知识
支部生活
党员教育
公示公告
 
研究成果
论文论著
守护家园,从现在开始!
首 页
新闻要览
  研究进展
  所内要闻
  国内环保新闻
 
 
用户名:
密 码:
 
首页--新闻要览
  新闻要览--所内要闻
优龙国际海洋工业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洋防腐涂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0-1-21 【字号 】 【打印】 【返回

一、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优龙国际海洋工业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亮

联系方式:025-84209678

二、  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02585287100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优龙国际海洋工业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洋防腐涂料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

1.2总投资及占地面积

建设规模:年产优龙生态环保型含固量100%重防腐涂料300t/a

总投资:2980万元

环保投资:100万元,约占3.35

占地面积:过渡期间将租用南京奥图威尔(AUTO-WELL)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有1400㎡厂房用于开展海洋防腐涂料的研发和工程技术服务,正式营运期利用邻近的IE9-1地块23380新建研发中心。

1.3生产规模

本项目预计年产优龙生态环保型含固量100%重防腐涂料300t/a,该涂料可用于海洋、船舶、石油、化工、水电、桥梁等水下或潮湿表面直接刷涂,属于无毒、无溶剂的重防腐高科技产品。产品无溶剂添加,固含量为100%。

1.4劳动定员

本项目职工10人,采用1班制,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8小时,年生产时数2400h

2、工艺流程方案

1)原料配料: 在涂料生产前,按生产配方要求准备好各种原料,包括无溶剂环氧树脂、高岭土、石英粉、滑石粉、二氧化钛、铝粉浆。

2)投料:将各种物料投入到搅拌机当中,在投料过程中将产生物料的无组织排放G1及散落地面的物料S1

3)搅拌、研磨、搅拌:用可调的高速搅拌机(分散机)连续搅拌均匀,必要时再用砂磨机进行研磨,直到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研磨后的物料在进行连续搅拌。本项目搅拌机和研磨机均采用密闭设计。

4)过滤:搅拌好的物料进行过滤,在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固废S3送回前端搅拌、研磨过程。

5)包装:采用袋装包装形式,在包装过程中将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G2,落地物料S4。整个生产过程中不需要加入稀释剂等辅助材料,不含有机挥发溶剂。

6)机械清洗:生产使用的设备采用乙醇溶液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产生乙醇的无组织排放G3和乙醇清洗废液S2

3、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三本帐1-1

1-1  本项目“三本帐”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粉尘

t/a

0.126

0

0.126

乙醇

t/a

0.021

0

0.021

废水量

t/a

560

0

560

COD

t/a

0.2

0

0.2

SS

t/a

0.129

0

0.129

氨氮

t/a

0.0096

0

0.0096

TP

t/a

0.00072

0

0.00072

石油类

t/a

0.0014

0

0.0014

固体废物

t/a

2.399

2.399

0

*注:废水为接管量。

 

四、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评价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目前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一般,SO2NO2现状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PM10有所超标,超标原因受当地气象条件、道路交通、园区内工程施工影响。

本项目附近长江江段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功能标准。

厂界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并优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良好。

由于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TSP和乙醇的下风向最大浓度估算值均小于小时浓度标准值的10%。废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厂界不存在超标点,故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量为320m3/a,生活废水为240 m3/a,废水排放量极小,分别经扬子石化净-污水处理装置和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长江水质的影响极小。

厂界昼间噪声在叠加本底后为50.8-59.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昼间标准。

厂界夜间噪声值在50.1-53.4dB(A)之间。各预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夜间标准

五、  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其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极小,在研发车间安装有通风系统,通过通风系统,可确保车间内的无组织污染物及时排出,同时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鉴于项目所在地只有生活污水管网建成,目前无生产废水管网,本项目拟将电动机冷却废水、地面冲洗水、试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进行收集,集水池容积约100m3,收集后的生产废水由槽罐车运输至扬子石化净-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经管网排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由于本项目废水水量较少、水质简单,污水厂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

建设单位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噪声源降噪在20 dB(A) 左右,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的。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本项目建设属于该目录中的第一类 鼓励类 二十五、其他服务业 26.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范畴;

本项目研发的产品为海洋重防腐涂料,使用过程中无粉尘、无易燃风险、无挥发性气体产生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九 化工 6.环保型涂料生产”的范畴。

2)对照《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属于海洋重防腐涂料研发中心建设,其性质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十五、生产性服务业 24.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范畴

本项目产品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化工6.环保型涂料生产”的范畴。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

本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总体规划》、沿江规划、南京化学工业园规划等,同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从环境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3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本项目采用了国内成熟可靠的研发工艺及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中不含有害物质,产品属于环保型产品,填补了我国重防腐涂料的研发空白;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有效的节能措施,生产研发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其清洁生产水平和产品水平属于国内研发中心建设和海洋重防腐涂料的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风险分析,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控制事故排放,特别是废水和废气,其环境风险及其风险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及危害低于国内类似企业,事故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

6公众参与

采用随机方式发放调查问卷(60)的方式对居民集中区及与其相关单位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结果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2人,占总人数的4%,无所谓的0人,有条件赞成的58人占96%,无人反对。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说明本项目为当地公众所接收。

在网站公示过程中无公众意见产生。

7总结论

本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经济效益良好,通过采用国外先进的技术,项目产污量少、能耗低;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排放达标;预测表明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指标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和后果控制在最低。本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区域内已建有集中污水处理厂。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在现有厂址的建设环境可行,并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8要求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人,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确保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同时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  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咨询或口头向联系人员提出建议

2、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  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人员提出意见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咨询或口头向联系人员提出建议

2、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  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人员提出意见

 

  优龙国际海洋工业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告发布时间:2010121

 
 
主  办: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093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28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