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财政部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南京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会计人员职业操守,2023年8月30日,南京所财务处组织召开学习宣传研讨会议。
会议学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关于开展对《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规范》中对会计人员在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的具体要求,将学习《规范》作为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内容,切实提高全体会计人员政治站位。
与会人员积极开展研讨,充分认识到《规范》对会计人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会计人员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一致认同要将“三严三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树立诚信信念,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加强在预算编报、报销审核、账务核算等预算财务管理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为南京所经济活动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