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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亚太区域/次区域科技合作支持中心招聘科研助理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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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有关决议,遴选区域/次区域科技合作支持中心(以下简称区域/次区域中心促进区域内缔约方能力建设与发展,协力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在区域乃至全球层面的有效实施。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是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是生态环境部在生物多样性国内履约与国际谈判领域的核心技术支撑力量20245月,南京所成功入选亚太区域/次区域中心。

二、招聘岗位

为加强亚太区域/次区域中心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1-2名科研助理,主要从事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履约谈判、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硕士及以上学历,法学(国际法、外国语(英语或法语)、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1.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优秀,具有海外留学经历(1年及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6个月及以上)或国际合作项目经历者优先;

2.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

3.发表核心期刊学术文章者优先;

4.20248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相关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712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邮箱jinshu@nies.org,以(报名表/简历)+院校+专业+姓名命名

3.招聘及录用程序。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南京国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我所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岗位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具体管理按照南京所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提供五险一金。

 

附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联系人:金老师

 025-85287299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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