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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所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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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切实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研院所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作用,6月27日,南京所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安徽省厅”)在合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共谋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南京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国才与安徽省厅党组书记、厅长曹哨兵参加签约仪式并讲话。

刘国才所长介绍了南京所主要研究领域与学科特色。他表示,南京所高度重视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始终努力践行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减污降碳、“两山”转化等领域为国家提供管理支撑,为地方提供科技服务。他指出,南京所与安徽省厅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双方着力在管理支撑、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领域加强交流,共同谋划建设跨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共同为美丽长三角、美丽安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曹哨兵厅长感谢南京所长期以来对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指出,长三角区域在高质量、一体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也面临很多共同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希望与南京所加强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巩固和深化已有成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的战略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

会后,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将通过建立党建引领、定期会商和长期合作等机制,围绕科技重大需求、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的交流合作。

安徽省厅副厅长席峰、办公室、土壤处、固体处、生态处及环科院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南京所办公室、科技处(总工办)、生多中心、土壤中心、化学品中心等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座谈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