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要览 > 所内要闻
南京所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太湖生态环境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字号:

202481日,南京所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南京所副所长孔令辉,苏州市吴江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王嵘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孔令辉表示,吴江区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年来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与太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是所、地共推太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双方将在以往合作基础上,共建太湖生态环境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太湖中心”),通过凝练地方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制定靶向治理方案,提出政策建议,支撑太湖流域生态环境战略规划落地。

王嵘对南京所长期以来对吴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吴江区政府将充分保障湖中心建设在地方资源方面的需求,希望南京所继续发挥“国家队”优势,在太湖、太浦河等流域开展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将太湖中心建设成为一面科研院所与地方合作的“旗帜”,一张太湖生态环境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名片”,一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标杆”,一座人才交流与培养的“平台”。

双方座谈会后共同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在建设太湖中心、共办新时代太湖综合治理学术峰会、人才培养和交流、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党建联创共建等方面加强合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吴江区高质量发展。

吴江区政府、发改委、科技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生态环境局、东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南京所科技处、固废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