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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所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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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研院所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作用2024114日,南京所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吉林省厅”)南京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南京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国才与吉林省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旗威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刘国才所长指出,吉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刘所长表示,南京所高度重视与吉林省厅合作,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生态安全与全面振兴要求,着力在管理支撑、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领域加强交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实施,利用科技创新支持吉林省做好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张旗威厅长感谢南京所长期以来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指出,双方应抓住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总要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为主线,依托各自在环境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共同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务实有效机制,在自然生态保护、流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大气环境保护、土壤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固废与新污染物治理、有机农业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同时通过人才交流,共建科研平台,协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等方式推动双方合作务实开展。

吉林省厅科技财务处、机关党委及环科院负责同志参加交流。南京所李维新副所长,科技处、生态中心、自然保护地中心、生态文明中心、土壤中心、有机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