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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酸性废水有机物去除中试及运行”委托业务评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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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要求,我所对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研究(一期)项目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酸性废水有机物去除中试及运行委托业务于2023822日发出采购文件。截至公告截止日,分别收到江苏东方维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创新材料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申报文件。91日,我所采购小组对申报文件进行评审,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打分等程序,最终确定1家业务承担单位,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委托业务名称

承担单位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酸性废水有机物去除中试及运行委托业务

江苏东方维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结果有疑义,请于2023年9月1517:00前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5287093    传真:(025)85287264

E-mail:qinz5024@foxmail.com

南京所采购小组

2023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