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朝阳县大气环境质量模拟分析委托业务项目受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委托业务需求(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①深入分析朝阳县大气环境与污染负荷现状及变化;②分析朝阳县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③剖析朝阳县大气环境存在问题;④结合地方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提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
预期成果:编制朝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涉及大气环境质量相关内容的规划文本、研究报告、图集,以及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气质量相关指标的申报材料。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待主合同第一笔经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中标价)的40%;乙方编制完成朝阳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涉及大气环境质量相关内容的规划文本、研究报告、图集,待主合同第二笔经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中标价)的40%;乙方编制完成朝阳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气质量相关指标的申报材料,待主合同第三笔经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中标价)的20%。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30.0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律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许老师(025-85287262)
附件:申报文件模版.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