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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中种植结构调整安全利用工程519.45亩苎麻补种委托业务受托单位公开征集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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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中种植结构调整安全利用工程519.45亩苎麻补种委托业务受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委托业务求(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1)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项目区域519.45亩苎麻补种工作的地块整理、苎麻育苗、肥料施用、移栽、田间管理等相关工作。(22025510日之前完成苎麻移栽工作, 531日前,移交给甲方委托的后期管理单位,确保苎麻长势良好。苎麻种植管理指标要求参照项目施工图。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77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412217:00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18851179989

 

附件: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