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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及地下水管控技术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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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介绍

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原为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地块。原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母体升格为集团公司的企业,下辖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绿陵生态肥有限公司、江苏绿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公司生产经营地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荡山路1号,厂区分为东、西两块,中间以江山大道相隔。本次调查及修复区域主要位于西厂区。

 绿陵化工集团从2008年开始逐渐建设生产不同产品,至20152月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2015年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原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厂区土地、设备基础上成立,因经营原因公司于201810月全部停产。20204月,江苏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启动破产程序,拍卖给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地块历史上主要生产硫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石膏、贵金属(金、银)等。

二、前期调查回顾

2022 4月,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初步调查报告于 9 月通过专家评审。20229 月,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显示,土壤介质中砷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修复区域涉及 D1 区、D3区、D4 区及地块红线外原企业历史使用区域等。本地块地下水所有关注污染物在不考虑饮用途径下,人体健康风险均可接受。污染物数值模拟结果显示,需对地块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以阻隔地块内外地下水水力联系。并在管控措施基础上针对地下水污染物超标倍数较高的点位区域进行污染物浓度削减。

三、修复技术方案

在小试基础上,以消除污染,恢复环境为出发点,综合考虑污染地块修复效果、修复成本、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等因素,制定了修复方案。

(1)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对污染土壤先开展固危废鉴定(根据浓度分区分类鉴别),根据鉴别结果按要求送水泥窑协同处置

2)地下水采用风险管控+源削减。

针对地下水污染采用垂直阻隔技术(双轮铣深层搅拌墙)进行风险管控。同时,考虑部分点位污染物超标倍数较高,为防止以上点位的污染物扩散及对修复后土壤的影响,因此对该区域采取抽出处理以降低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本地块竖向阻隔周长约3040 m

修复方案还提出了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内容要求;规定了安全防护、工期保证、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等事项;明确了应加强公众参与和舆情引导,确保周边居民全面、正确的认识地块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