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徐海根研究团队与国际科学家合作,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成果以“Ensuring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targets”为题于1月25日发表在国际著名期刊《Nature Ecology & Evolution》上。徐海根研究员、曹云博士和于丹丹副研究员为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
全球目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针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严峻态势,联合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下制定了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即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评估认为,没有一个爱知目标是完全实现的。因此,研究如何有效实施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文章在国际上首次从实施机制角度,系统分析了爱知目标失败的原因,从目标制定、金融资源、知识储备、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强制性全球目标与国家自愿承诺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等新思路和新模式,以期贡献于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制定和有效实施。这些新思路和新模式对于在昆明召开的《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一项宏伟而务实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2020年后框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章发现:各国政策响应不充分不及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存在很大缺口、科学和政策层面的知识不足、遵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是导致爱知目标的实施成效低下的主要原因。
文章发现:爱知目标为各国制订国家目标提供了一个灵活的框架,但没有充分考虑如何把全球目标有效、及时地转换成国家目标。目前有167年国家制订了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但只有22%的国家制定的目标达到或超出了爱知目标;大部分国家没有把爱知目标纳入国家政策和法规予以实施。为此,文章建议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应是所有缔约国最起码的国家目标(图1),这样可以确保全球目标的基本要素被及时转换为国家目标,并克服国家目标制定上十分缓慢的不足。除此,每个缔约国应全面执行与该缔约国有关的所有全球目标。为达到这一目的,各缔约国应基于2050年愿景和《2020年后框架》中的20个初步目标,在COP15前提出国家承诺。为增强《2020年后框架》中全球目标的宏伟程度,各缔约国、地方政府和利益相关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自愿承诺。
图1 实施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的新机制。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全球目标自动成为各缔约国最起码的国家目标。各缔约国应执行与该缔约国有关的所有全球目标,并向缔约方大会报告其实施进展。基于生物多样性监测指标和监测网络,缔约方大会评估每个缔约国执行全球目标的进展。非政府利益相关者参与全球目标的制定、执行和评估。
文章建议:《2020后框架》应建立宏伟、有效的资金筹集计划,把生物多样性价值纳入国家投资和发展计划;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增加对生物多样性的公共投资,鼓励私营部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创新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发达国家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探讨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基金。文章建议在多个层面加强科学和政策之间的联系,推动多种知识的融合,并针对全球目标的进展评估,开发更多的生物多样性指标。针对公约缔约方大会很少评估缔约国履约进展的状况,文章建议将承诺与实际执行联系起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测评估指标和监测网络,建立遵约和责任追究机制,评估缔约国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执行《2020年后框架》的成效。
该研究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设计与评估技术” 项目(项目编号2018YFC0507200)资助。
论文链接:https://rdcu.be/cebhi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创新成果: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国际热点之一,关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保护目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然而,目前保护目标设定的科学性、系统性不足,进展评估技术缺乏。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进展评估指标缺乏,保护目标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不足”的技术难题,我所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设计与评估技术”项目(项目编号:2018YFC0507200)在全面对比分析国内外保护目标评估技术现状,以及厘清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人类福祉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了生物多样性及其对人类福祉影响的评估技术、基于不同土地/海域空间利用和保护目标的情景设计方法,研发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设计与评估决策支持系统,建立了多尺度、多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设计与评估技术体系,开展了全球、国家和区域等多尺度示范,验证了各层次保护目标设定的可行性,提出了融合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政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建议。本项目对于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国际履约的科技支撑作用如下:
(1)编制完成《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国家报告》,构建中国关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即“爱知目标”)国家评估指标体系,采用数学模型首次评估中国实现20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进展情况。
国际上,国家层次定量评估指标不多见。本项目从压力、状态、惠益和响应四个方面,设计中国关于爱知目标的国家生物多样性评估指标体系,并采用66个国家指标对中国实施爱知目标的进展进行评估。其中,生境保护与恢复等指标为中国在国际上首次提出。评估结果表明:中国在实施爱知目标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评估结果汇编形成《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国家报告》,2018年12月由中国政府提交联合国,被联合国权威报告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多处引用,报告的中、英文版于2019年7月出版发行。在COP14大会,项目组举办了“中国履行《公约》第六次国家报告边会”,时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公约》执行秘书克里斯蒂亚娜·帕斯卡·帕尔默女士应邀出席并致辞,高度赞赏中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的领导作用,及在实现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方面开展的成功实践。国家报告为编制《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讲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成功举办“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国家报告边会
(2)识别影响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实施的关键作用因子,提出“强制性全球目标与国家自愿承诺相结合”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等保护目标设计新思路和新模式。
在国际上首次从实施机制角度,系统分析了爱知目标失败的原因,从目标制定、金融资源、知识储备、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强制性全球目标与国家自愿承诺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等新思路和新模式。这些新思路和新模式将贡献于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制定和实施,对于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成果发表在Nature Ecology & Evolution(NEE)期刊,NEE以社论形式给予肯定性评论并列入《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专辑。项目负责人徐海根研究员受邀在地球观测组织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GEO BON)2020年开放科学会议和全体会议上报告该项研究成果。
徐海根研究员受邀参加地球观测组织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GEO BON)2020年开放科学会议和全体会议截图
(3)主持编制《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等COP15的重要支撑材料。
牵头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领域的第一份白皮书——《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Nature-COP15宣传特刊工作方案》、COP15系列丛书等COP15重要支撑材料。在COP15召开前,项目骨干支撑了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不限名额工作组谈判、《公约》科咨附属机构第24次会议(SBSTTA-24)预备会、《公约》执行问题附属机构第三次会议(SBI-3)预备会、区域磋商会议的相关材料研读及口径撰写,并全程参与谈判工作。COP15第一阶段会议期间,起草了COP15第一阶段会议有关领导讲话稿、承办了“生态文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主题论坛、参加了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的中国科学家对话会等,为COP15第一阶段会议的顺利、圆满召开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