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编纂该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系统整合现行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的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进入法典时代。
在法典编纂期间,南京所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学科的科技和政策支撑优势,组织生多中心赵富伟、生态中心杨悦、保护地中心张昊楠和李中林等多名经验丰富的同志加入生态环境部法典编纂工作专班,开展法典编纂相关专题研究,协助起草“生态保护编”部门建议稿,深度参与与立法机构、部内司局、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立法沟通和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报送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立法建议,以科学、实用、可操作的制度方案筑牢生态法治根基,彰显了南京所在自然生态保护科研领域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
法典即将步入实施阶段,其有效实施有赖完备的技术支持体系。南京所现已构建覆盖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的技术支撑体系,先后牵头编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技术文件,以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持续牵头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山水工程”成效评估等工作,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生态环境部履行相关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法典颁布实施,将为“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法律遵循。南京所将持续发挥多学科协同优势,聚焦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领域方法理论创新、技术标准完善、配套政策研拟等关键环节,深化自然生态保护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为系统提升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持续贡献智慧,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