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导则 总纲》等7项标准启动制修订
7月30至31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导则 总纲》等7项标准开题论证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召开,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系统的技术支撑。
本次开题的7项标准中,有两项为首次制订。其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导则 总纲》将为整个标准体系提供整体框架和技术指导原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导则 后期管理》则填补了我国土壤修复项目后评价和长期监管的标准空白。与此同时,对现有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术语等五项标准进行了整合修订,使其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十四五”以来,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持续完善,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标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系列标准制修订,将进一步完善覆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南京所作为技术牵头单位承担《总纲》等4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参与其他3项标准的修订。下一步,南京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会同各参编单位充分吸收专家论证意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