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湖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2—2025年度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由我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研究中心牵头开展司法鉴定的“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诉黄某等24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第2号案例成功入选。
本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作为鉴定机构,于2023年出具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并于2024年派遣鉴定人代表出庭作证。经鉴定,案件量化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最终,各项诉讼请求均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协议得到采信、回应和落实。该案的顺利办理为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彰显了司法鉴定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关键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依托固废中心的技术力量和专业团队,我所司法鉴定所在华东地区、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持续服务于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环境案件,多项成果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2017年最高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十大优秀挂牌督办案件、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2018年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等。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执业范围广泛,涵盖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及其他类型环境损害鉴定等七大类,是全国综合实力领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作为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我所司法鉴定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执业宗旨,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司法实践。此次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既是对我所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度认可,也充分展现了南京所及固废中心在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中的责任担当和使命作为。
未来,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件目录(截屏)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发布链接:
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