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17)举行期间,由生态环境部主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合称“里约三公约”)秘书处联合举办的“里约三公约协同履约:从国家报告到共同行动”边会,在亚美尼亚首都埃里温举行。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出席并致辞,南京所所长姜华主持会议。

来自英国联合自然保护委员会、世界资源研究所、瑞士联邦环境局里约公约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挪威环境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蒙古国生物安全研究所、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以及南京所代表先后发言,从全球机制、国家政策、市场工具、区域合作、科学监测和项目示范等角度分享了观点和实践案例。
英国联合自然保护委员会代表Bethany Graves围绕科学证据、监测评估与政策行动的衔接进行分享,强调高质量、连续性的监测和评估是支撑国家履约、评估实施成效并及时调整政策的重要基础,科学证据需要更有效地转化为管理决策和具体行动。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首席代表方莉从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角度提出,应加强气候、生物多样性等相关标准的衔接,提高信息的可验证性,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等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形成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自然正向行动的市场激励机制。

瑞士联邦环境局里约公约处高级政策顾问Niklaus Wagner介绍了“伯尔尼进程”推动生物多样性相关多边环境协定协同的实践。目前已有16个公约和相关机制参与其中,重点围绕规划、监测、报告和信息共享探索协同方式。瑞士将继续支持相关进程,并计划于2027年召开第四次伯尔尼会议。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张于光以气候变化背景下雪豹适应性保护为例,介绍了将气候风险纳入物种保护、栖息地管理和保护地管理的研究与实践,表明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具体物种和生态系统层面需要统筹考虑、协同应对。
挪威环境署高级顾问Anne Martinussen介绍了中挪“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该项目围绕生物多样性气候风险与适应、内蒙古草地生态系统、脆弱性指标和修复示范等国际合作开展,已持续四年。其重要价值在于进一步打通政策研究、科学研究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联系,为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地方行动提供了基础。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助理代表马超德介绍了UNDP与蔚来(NIO)等共同推进、南京所参与实施的Clean Parks项目进展。该项目在崇明岛、黄河三角洲等地开展试点,探索能源自循环、生物多样性友好供应链等实践,为推动绿色能源企业从单纯资金支持进一步走向技术、项目和具体行动参与,以及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推进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探索了新路径。

蒙古国生物安全研究所所长Sandagdorj Bayarkhuu介绍了蒙古国在景观尺度开展联合监测和国家实施方面的探索。通过对土地覆盖、牧场、水土和生态系统状况等开展综合监测,为生物多样性、土地退化和气候相关指标及报告提供支撑,并应用于年度计划制定和预算安排。
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代表Carlo Carlos以“从泥炭地到数据、知识共享和可视化”为主线,介绍了区域层面湿地和泥炭地保护、知识共享以及ASEAN Biodiversity Dashboard建设进展,展示了区域合作机制如何通过数据平台和可视化工具,把分散信息转化为可支持国家实施和区域决策的公共知识产品。
南京所研究员武建勇介绍了中欧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观测系统及示范应用项目,展示了长期观测、数据整合和示范应用在识别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相互作用、支撑政策制定和地方行动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体现了从“监测数据”走向“管理行动”的技术路径。
在热烈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与会嘉宾形成共同认识:三公约协同不是将不同公约合并,而是在尊重各自授权、制度和方法的基础上,让政策更加协调、数据更加共享、资金和技术更加有效,使同一项保护、修复和行动产生更大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