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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石佛大街以南(NJJBd010-22-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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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江北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石佛大街以南(NJJBd010-22-19)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概况

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石佛大街以南(NJJBd010-22-19)地块,调查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地块面积约为30733.01 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2.074655°,东经118.685976°。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七里河大街以北、胜利路以东、石佛大街以南、滨江大道以西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周边有围挡,有专人看护。调查地块原为南京市胜利圩水产养殖场水塘、农田以及办公看护用房。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规划用途的项目未开工建设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0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1975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2022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126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宁江北行政审批条件(202300041号)、《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石佛大街以南(NJJBd010-2223-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最早为南京市胜利圩水产养殖场水塘、农田以及办公看护用房20116~201811月,南京市胜利圩水产养殖场搬迁,地块内及周边水塘陆续填平平整,办公用房拆除后闲置。202212月,地块西侧中铁江北新区NO2021G19地块工程施工土壤堆放于地块内并平整后覆盖防尘网。调查地块目前闲置,周边有围挡,地表存在覆土,覆盖防尘网,有专人看护。

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活动,未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江水源热泵站、在建住宅项目工地、临时项目部、临时工棚、河流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主要为南京市胜利圩水产养殖场水塘、农田以及办公看护用房,无工业生产企业,未反映有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居住小区、学校和、建项目工地和临时项目部工棚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进行采样,并进行现场快检,地块内土壤样品与周边对照点位土壤样品快检结果无明显差异,快检结果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江北新区滨江大道以西、石佛大街以南(NJJBd010-22-19)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该地块不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