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泰发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徐州泰发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辛家村徐州冶金建材集聚区内,前身为徐州泰发钢铁冶炼有限公司。2020年6月根据市政府产业结构的调整部署进行停产关闭,2021年4月开展拆除工作,2021年11月完成主体构筑和设施拆除,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为610807 m2(约917亩),行业类别为3110炼铁、3120炼钢。
徐州泰发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呈东西向分布,从西往东主要功能区依次是球团工段、石灰石工段、炼铁工段、炼钢工段和办公区。生产产品为高强度钢,配套中间产品为炼钢铁水、高强度烧结矿、球团矿、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
当前,地块主要构筑和设施已经基本拆除(剩余少量基建)。地块规划重新利用仍为工业用地和其他二类用地类型,故按照GB 36600的第二类用地来开展此次调查评估工作。
二、实施情况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单位”)于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多次进场开展了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调查采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得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明确了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工作进一步判断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的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水文地质勘查、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等工作。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委托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现场钻探工作委托南京贻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工作委托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外部质量控制工作由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担。
三、质控结果
本次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1064个(不含质控样),检测参数共47878项(包含现场和实验室质控项目数)。其中,现场质量控制:土壤现场平行样品138个,检测参数5886项;土壤运输空白60个,检测参数2529项;土壤全程序空白60个,检测参数2529项。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空白检测参数5814项,样品加标回收检测参数2939项,空白加标回收检测参数3029项,实验室平行样检测参数4281项,有证标准物质检测参数741项,总计分析了27748项质控项,质控比58.0%,符合要求。
本批次地下水样品13个,检测参数共3350项(包含现场和实验室质控项目数)。其中,现场质量控制:地下水现场平行样2个,检测参数共计178项;地下水运输空白3个,检测参数共计78项;地下水全程序空白3个,检测参数共计78项。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空白检测参数共计282项,样品加标回收检测参数234项,空白加标回收检测参数285项,实验室平行样检测参数206项,有证标准物质检测参数21项,总计分析了1362项质控项,质控比例40.7%,符合要求。
本批次地表水样品5个,检测参数共618项(包含现场和实验室质控项目数)。其中,现场质量控制:地表水现场平行样1个,检测参数共计90项;地表水运输空白1个,检测参数共计26项;地表水全程序空白1个,检测参数共26项。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空白检测参数96项,样品加标回收检测参数52项,空白加标回收检测参数73项,实验室平行样检测参数70项,有证标准物质检测参数8项,总计分析了441项质控项,质控比例71.4%,符合要求。
四、调查结果
1. 水文地质勘查结果
根据勘察资料,该地块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和岩溶水(潜水),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垂向补给,地下水排泄方式主要为蒸发及沿裂隙岩溶管道侧向排泄,水位受大气降水影响较大。勘察期间场地岩溶较发育且稳定,部分钻孔有水、部分钻孔无水,水位埋深为9.20~14.50 m(高程为38.86~49.30 m),地下水连续性差,无统一潜水面,,无法明确地下水上下游相对方向。
2. 污染识别
根据平面布置情况,结合生产工艺,对其地块的各功能区域进行识别,并对各区域的潜在污染进行了判断和梳理,主要识别了7个重点区域,分别为球团区、污水处理区、炼铁区、炼钢区、烧结区、高炉区、制氧车间等,根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相邻企业污染特征,识别出地块特征污染物涉及重金属(镉Cd、铬Cr、铅Pb、锌Zn、汞Hg、砷As、铜Cu、银Ag、镍Ni、锰Mn、锑Sb、锡Sn、铊Tl)、无机物(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氨氮)、有机物(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1, 2, 4-三甲苯、异戊烷、1-丁烯、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氯苯、溴化甲烷等)、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酚类(苯酚、挥发酚、2-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多氯联苯类、多环芳烃(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 2, 3-cd]芘、二苯并[a, h]蒽、苯并[g,h,i]苝)、石油烃和二噁英等。
3.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土壤中检测指标优先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筛选值进行评价,对于标准中均未涉及的指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按照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方式下默认参数计算出的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中检测指标优先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以下简称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限值进行评价,同时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对于GB/T 14848-2017中未规定的污染物,直接进入风险评估。地表积水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IV水质标准进行评价。
4. 土壤检测分析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外共设置6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共布设505个土壤采样点(初步调查点位425个,详细调查点位80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210份(含平行样141份),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和特征污染物共计105项。
地块内土壤中的锰、砷、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和二苯并[a,h]蒽超二类筛选值,超标率分别为0.40%,0.11%,0.51%,0.11%,0.22%,0.22%,超标深度在0-2.5m之间。其中CS157锰超标深度为2.5 m,超标倍数为0.95。苯并[a]芘涉及3个点位5份样品(含2份平行样)超标,超标倍数在0.5~7.2倍之间。
5. 地下水检测分析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外设置4个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共计73个(其中15m监测井20个点位(20口),6m监测井55个点位(55口))。由于多数监测井无水,仅送检地下水样品15份(含平行样品2份),检测指标涵盖《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不测)、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污染物共计121项。通过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限值和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地下水检出且有标准的指标中,地下水检出指标中,常规项目中涉及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根和耗氧量超标;特征污染物中涉及氟化物超标,仅氟化物1个样品超标,超标倍数为0.16,超标率为6.67%。
6. 地表积水检测分析结果
地表水样品共计采集5份(含平行样品1份),检测指标与地下水指标一致,检出指标共22项,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水限值。
7. 结论建议
地块内土壤样品数据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污染物筛选值或经HJ25.3导则相关计算公式及默认参数进行推导计算的筛选值,其检出污染物的最大浓度超过筛选值,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超过Ⅳ类水限值涉及总硬度和硝酸根共2个常规指标。因此,建议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计算各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危害商,判断风险是否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