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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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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原属于二类工业用地M2),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202312月至20245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农药研究所地块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然而,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意见,由于该地块上存在临建工棚设施无法拆除,调查属于不完全调查。调查报告仅能作为地块当前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的参考。本次调查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主要组成区域基本一致,但是地块红线范围略有区别,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后期拟开发的是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因此本次调查在《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进行调查。

20253月,地块内部建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平整地块面积为39512.31m2主体区域位于原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区域内,本次调查根据《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要求,地块开发利用前,主要针对原省农药研究所调查过程中未拆除的住宅楼与临建工棚区域(面积约12109m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1、地块概况

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苍山路社区,占地面积39512.31m2,北至兴隆大街,东至螺丝桥大街,西至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南至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2.022569°,东经118.711060°,地块原为荒地,1977年江苏省农药研究所搬迁至该地块,2003年转制为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地块开始拆迁20253月,地块内部建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平整本次调查工作是在《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的基础上,对本地块开展的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

该地块主要活动为农药研发及检测,可能存在农药、化学试剂通过跑冒滴漏进入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综合考虑,农药研发及检测过程,将地块内中试车间、温室、生测楼、化学楼等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通过对调查地块涵盖的潜在污染物的毒性、降解特性、用量分析,结合污染物对应的检测能力,最终确定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α-六六六、六氯苯、β-六六六、γ-六六六、七氯、α-氯丹、α-硫丹、γ-氯丹、p,p'-DDEp,p'-DDDβ-硫丹、o,p'-DDTp,p'-DDT、灭蚁灵、阿特拉津、敌敌畏、乐果、草甘膦、氰化物、吡虫啉、啶虫脒、氯氰菊酯、石油烃(C10-C40)。

3、采样检测

针对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和检测,共采集了13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6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测试分析了土壤样品58个(含6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8个(含2个平行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检出的污染物有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䓛、苯并[k]荧蒽、苯并[a],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均不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地下水中检出的污染物汞、砷、镉、铜、镍、铅、氯苯、萘等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沪环土〔202062 号)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主要结论

本项目调查地块为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位于建邺区兴隆街道,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调查分析,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标准。合《原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的调查结果以及本次调查结果,兴隆大街以南、螺丝桥大街以西(Mce030-04-0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