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要求,2025年5月7日,我所采购小组对“全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委托业务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该项目拟承担单位为海龙泉集团新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酒店。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如对上述结果有疑议,请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5)8528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