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所拟公开征集本部科研楼裙楼局部维修改造项目受托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业务需求(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环科所本部科研楼裙楼局部维修改造
2.项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3.内容:密集架制作、室内装修、智能化设备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等。
4.控制价:15.2万元
5.工期:30日历天(服务起始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及验收,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7.现场踏勘:预约后自行踏勘现场。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南京环科所本部科研楼裙楼局部维修改造+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
2.本文件解释权归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孙老师 025-85287208
附件: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