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乐泰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建设生产,2016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东侧纬七路南侧,占地面积约31404.40 m2,所用土地全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公司主要从事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生产活动,主要产品有铜酞菁、酞菁绿、酞菁蓝B、酞菁蓝BGS。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36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68份样品(包含18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中45基本项、pH、氨氮、钼、钒、丙醛、PCBs。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检测指标中有1,2-二氯乙烷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中45基本项、钼、丙醛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硝酸盐、锰、钼、1,2-二氯乙烷、挥发酚性酚类和石油烃(C10-C40))超过于IV类水质限值或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针对超标的有毒有害指标需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为控制超标点位的污染范围,于2023年9月进行了加密调查采样,加密调查采样阶段土壤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和7口地下水监测井,检测指标为相应超标指标。结合土地未来用地规划,地块内污染范围已控制,无需再进场加密调查。
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检测指标中有1,2-二氯乙烷超过第二类用地的土壤筛选值,超标点位2个,最大超标倍数95.2倍,最大超标深度5.5m;地下水有毒有害指标中有硝酸盐、锰、钼、1,2-二氯乙烷、挥发酚、甲苯和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高于IV类水质限值,超标点位9个。
综上,本次调查存在土壤与地下水超标点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