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浒青路北、特瑞药业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需对将要收储或上市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2025年4月,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浒青路北、特瑞药业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场地概况
浒青路北、特瑞药业东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至苏州特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南至浒青路、东至苏州浒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园地块、北至道安浜,占地面积为7349.3m2(合约11.0240亩)。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初稿)》文件,本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因此,除pH值外(无评价标准),其他检出指标评价标准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实施情况
(1)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与分析(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物超标,且无明显污染源;地块地表以下6.0m范围内的土层主要为杂填土、素填土及粉质粘土;调查深度内潜水赋存于杂填土、素填土等浅部土层中,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以地面蒸发和侧向径流排泄,初见水位埋深2.00~2.30m,稳定水位埋深1.70~2.00m;本地块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主要为农田和空地等,无潜在特征污染源;地块现状为空地,无地表水体或坑塘,无外来堆土,东、西两侧为相邻企业围墙;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存企业和工业园区共计88家,其中紧邻企业9家(100m内),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数十个行业;地块周围1k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有地表水体、居民区和农田。考虑到本地块未封闭,无人管理,结合委托单位的意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以尽可能掌握本地块土壤地下水质量。
(2)第二阶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采样深度达6m,共采集27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共47项,除pH外,检出指标8项,为砷、镍、铅、汞、铜、镉、1,2-二氯苯和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水土复合点,建设3口地下水井,建设深度为6m,共分两次采集8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无机物、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等共47项,检出指标4项,分别为pH、砷、石油烃(C10-C40)、铅。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评价标准源自《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地下水检出指标浓度均不超标。
3、主要结论
据调查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指标对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出指标浓度均不超标。
综上,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满足第二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