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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2、A0319_03、A0319_04和 A0319_05等四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1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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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朝阳东路288号,2010年完成整体搬迁,2017年完成拆除。20213月,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202110月,南京所完成整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苏州市级的评审备案,20223月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苏州市级评审备案。根据《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所述,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超过可接受健康风险的污染物。根据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8月提供的地块红线图,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已被划分为5个区块。为更好的推动各地块的治理和开发进程,重新按照5个区块分别编制调查报告,其中A0319_01号地块因不需要开展补充采样检测,该地块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技术方案已分别于202311月、20241月、20242月通过评审。本次主要对其余四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2地块(以下简称“2号地块”),包括原热电厂东侧部分和复合肥车间以及仓库区域,占地面积约15093 m222.64亩),现为闲置用地。根据《昆山市A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号地块规划用地方式为排水设施/公园混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下简称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历史卫星影像分析:2号地块位于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热电厂区东侧部分和复合肥车间以及仓库区域2010年地块完成整体搬迁,2017年地块内设施全部拆除,现为空地长满杂草。2号地块西侧和南侧为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热电厂区域和合成氨、联碱生产区以及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其他10家工业企业。综合分析,地块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类(铜、镍等)、硫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类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排放,染物泄漏风险;且地块周边也存在石油烃(C10-C40、铜、镍等重金属及少量的苯系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生产使用和排放,对地块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进入下一阶段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采用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地块内共计布设27个土壤调查点位和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初步采样调查布设12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98份(含9份平行样);详细采样调查布设15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107份(含平行样15份)初步采样调查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6口监测井包括5口浅井和1口深井);补充调查中新增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内新建1口水井,地块外新建水井3)。地块周边青阳港河设置11个地表水和底泥协同采样断面,分别送检26份地表水和底泥样品(含3份平行样)。补充调查阶段在地表积水中布设4个地表积水和对应底泥采样点。

根据地块及周边特征污染物分析检测因子如下:

土壤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氨氮、硫化物、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石油烃(C10-C40)、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多氯联苯;

地下水检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以下简称GB/T 14848-2017”)37项(微生物指标外)、GB 36600-2018基本45项(GB/T 1484837项外)石油烃(C10-C40);

地表水检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以下简称GB 3838-2002”)前23项、GB 36600-2018基本45项(GB383823项除外)、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底泥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钴、钼、氨氮、硫化物、氰化物、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石油烃(C10-C40)。

3)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对照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污染物筛选值或者计算获取的风险控制值,本次调查超标污染物为氨氮和砷,超标点位4个,超标样品共15个。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以GB/T 14848-2017Ⅳ类水限值作为评价标准,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监测井8口,主要超标污染物是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钠、高锰酸盐指数和1,2-二氯丙烷。

地表水样品:以GB 3838-2002Ⅳ类水限值进行评价,地表水中总氮、溶解氧、挥发酚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

底泥样品:与地块相关的特征指标中,重金属类中值得关注的是铜,含量范围为22~196 mg/kg、汞的范围为0.042~3.077 mg/kg、镉的范围为0.10~1.29 mg/kg;半挥发性中石油烃的检出率最高为100%,检出含量为18~549 mg/kg,其次为䓛、苯并[a]芘和苯并[b]荧蒽等多环芳烃类。

综上,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结果,2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情况,需要将超过筛选值或者风险控制值的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启动风险评估

二、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3地块(以下简称“3号地块”),为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热电厂生产使用,占地面积58387 m2,现为空置用地。根据《昆山市A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号地块规划为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结果表明,厂区自1964年创建至今,主要生产合成氨、纯碱、氯化铵等,企业早期还生产过粗甲醇和碳酸氢铵。根据企业平面布置图,3号地块北侧为合成氨生产区、中部为联碱生产区、南侧为办公区。合成氨装置以煤为原料,气化成水煤气后生产合成氨,为后续氯化铵提供原料液氨。合成氨生产中脱碳下来的二氧化碳提供给制碱装置。联碱装置以原盐为原料,并利用合成氨提供的液氨和二氧化碳来制备产品轻质纯碱和氯化铵。三废涉及污染物有总氰化物、挥发酚、氨氮、锅炉灰渣、钴钼催化剂、卤代烃、石油烃类等。考虑到块生产历史悠久,环境管理不规范,且存在地下储罐与管线,管线老化,因此有污染物泄漏风险。

同时,通过分析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产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得出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主要有石油烃(C10-C40)、铜、镍等重金属及少量的苯系物。

2)初步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布设采样点位40个, 送检土壤样品377份,其中超标土壤点位15个,超标样品共59个(含7个平行样),超标区域主要分布于联碱区和合成氨区。超标污染物为氨氮、砷、钴、苯并[a]芘、苯并[b]荧蒽和石油烃(C10-C40)等,最大超标深度10.5 m

本次调查共设置1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8口地下水监测井,均存在特征污染物超标,其中,浅井(原始地表下7.5 m10.5 m16口,深井(15.0 m16.5 m2口。场地地下水中主要超标特征污染物是氨氮,CSG87浅层监测井中氨氮和钼的超标倍数最大。

3)详细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37个采样点位,送检土壤样品1093份(含平行样品125份),检出指标35项,以第二类用地方式作为评价标准,共有44个点位159个样品的氨氮和苯并[a]芘超过相应评价标准,超标率分别为14.42%0.66%

详细调查阶段共新增2口深层地下水监测井,共检测指标76项,检出25项。检出指标分别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6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类8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项。检出统计结果发现,与场地相关的重金属类特征指标(砷、钴、钼、铜、锰、镍)在地下水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他无机指标中的氰化物、氨氮检出率分别均为50%100%,检出含量为0.005 mg/L1.39~8.65 mg/LSVOCs中仅一份样品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为55 μg/L

以地下水GB/T 14848-2017Ⅳ类质量标准限值为评价标准,CSGW071CSGW097点位地下水样品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情况。其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钠、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等7项指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200.335.910.493.101.83倍;重金属和其他无机类化学指标中,氨氮和镍等2项指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4.770.06

4)补充调查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补充调查阶段3号地块共布设36个点位,采集79个样品(含12个平行样),均为覆土点位,共检出23项指标,其中重金属及无机指标10项,VOCs指标12项,石油烃类1项。地块覆土点位检测指标均未超标。

补充调查阶段新增1口浅井3G012口深井CSG097CSG099,并重新对现存16口浅井和1口深井进行重新采样。补充调查送检25份浅层地下水样品(其中3份为平行样),包括17口原有监测井和3口新增监测井,共检测指标86项,检出42项。检出统计结果发现,镍、钴、钼、锰、锌、砷、汞等重金属类中除钴、砷、镍未检出外,其他均有检出,检出率最高的为汞(100%),检出含量为0.046~0.502 μg/L;其次是锰(95.24%),检出含量为10~34 μg/L。其他无机指标中氨氮在21份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为0.268~23600 mg/L。挥发性有机物中检出3项,分别为苯、甲苯和乙苯,检出率均为4.76%,检出含量分别为10μg/L6.3μg/L3.6μg/L;石油烃类检出1项为石油烃(C10-C40),21份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为26~94μg/L。以地下水GB/T 14848-2017Ⅳ类质量标准限值为评价标准,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存在钠(超标率80.95%,下同)、硫酸盐(57.14%)、硝酸盐氮(以氮计)(9.52%)、溶解性总固体(75.0%)、高锰酸盐指数(90.48%)、氯化物(100.0%)、氟化物(28.57%)等指标超标。重金属及其他无机物类指标中存在锰(14.29%)、氨氮(95.24%)、钼(9.52%)超标。已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和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

补充调查共送检2份深层地下水样品,其中2份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70项,检出27项;另新增1口深层监测井,测定地下水中氨氮含量。检出指标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3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类6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项为石油烃(C10-C40)。检出统计结果发现,重金属类指标中钼、锌、锰、硒和总汞在两份地下水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含量分别为170μg/L18μg/L10~315μg/L50μg/L0.046~0.051μg/L。其他无机指标中氨氮在3份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为5.62~258 mg/LSVOCs中仅石油烃(C10-C40)检出,检出含量为32~37 mg/L。以地下水GB/T 14848-2017Ⅳ类质量标准限值为评价标准,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存在钠、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等指标超标。已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和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重金属及其他无机物类指标中仅氨氮和钼存在超标。

补充调查阶段设置了2个地表积水采样点,分别送检2份地表积水和底泥样品。检出统计结果发现,地表水样品所有检出指标均为100%检出。检出指标17项,包括重金属及其他无机物类12项和半挥发性指标(SVOCs4项、石油烃类1项。检测出的17种指标中有3种超标,为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其超标率分别为100%100%50%,其中SW04点位的硫酸盐超标倍数最高为1.58。底泥检出统计结果发现,除硫化物外其余检出指标均为100%检出,但均未超标。其中重金属指标汞检出含量相对较高,含量范围为2.14~19.3 mg/kg

综上,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结果,3号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情况,需要将超过筛选值或者风险控制值的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启动风险评估

三、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4地块(以下简称“4号地块”),曾主要作为合成氨厂的污水处理区和热电厂的煤棚区使用,占地面积约30716m246.12亩),现为空置用地。根据《昆山市A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4号地块规划为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历史卫星影像分析:4号地块自1964年创建至今,一直为合成氨厂的污水处理区和热电厂的煤棚区。2010年地块完成整体搬迁,2017年地块内设施全部拆除,现为空地长满杂草。综合分析,地块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类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排放,有污染物泄漏风险;且地块周边也存在石油烃(C10-C40)、铜、镍等重金属及少量的苯系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生产使用和排放,对地块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进入下一阶段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采用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地块内共计布设75个土壤调查点位和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初步采样调查布设22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154份(含19份平行样);详细采样调查布设42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277份(含平行样34份);补充采样调查布设11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26份(含平行样4份);初步采样调查布设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9口监测井包括8口浅井和1口深井);补充调查中新建2口浅井,共设置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0口监测井。地块周边青阳港河设置11个地表水和底泥协同采样断面,分别送检26份地表水和底泥样品(含3份平行样)。补充调查阶段在地表积水中布设1个地表积水和对应底泥采样点。

根据地块及周边特征污染物分析检测因子如下:

土壤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氨氮、硫化物、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等;

地下水检测指标:GB/T 14848-201737项(微生物指标外)、GB 36600-2018基本45项(GB/T 14848-201737项外)、硫化物、石油烃(C10-C40)等;

地表水检测指标:GB 3838-200223项、GB36600-2018基本45项(GB 3838-200223项除外)、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底泥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钴、钼、氨氮、硫化物、氰化物、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石油烃(C10-C40)。

3)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以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污染物筛选值或者计算获取的风险控制值作为评价标准,超标点位3 。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7倍和0.1倍,最大超标深度3.5m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以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限值作为评价标准,初调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监测井8口,超标特征污染物是氨氮、锰和氰化物;补充调查地下水超标监测井8口,超标特征污染物是氨氮。2023年与2021年地下水调查超标结果相比,5口地下水井中氨氮浓度降低、2口氨氮浓度增加。

地表水和底泥样品:与地块相关的特征指标包括氨氮、石油烃、钴、镍、铜等均有检出。以GB 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进行评价,地表水中总氮、溶解氧、发酚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底泥样品中检出12项包括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和多环芳烃),检出含量相对较低。

补充调查地表积水和底泥样品:以GB 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作为评价标准,硫酸盐超标。同时送检的1份底泥样品中检测指标72项,检出指标17项,检出含量均较低。

综上,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结果,4号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情况,需要将超过筛选值或者风险控制值的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启动风险评估程序

四、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A0319_05地块(以下简称“5号地块”),曾主要作为合成氨区和联碱区使用,小部分区块为原热电厂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占地面积108766 m2,现为空置用地。根据《昆山市A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5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和弹性用地,综合而言,为全面考虑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本次调查将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历史卫星影像分析:5号地块自1964年创建至今,一直主要为合成氨区和联碱区。2010年地块完成整体搬迁,2017年地块内设施全部拆除,现为空地长满杂草。5号地块东侧和南侧为原中盐昆山有限公司合成氨生产区和联碱生产区以及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其他10家工业企业。综合分析,地块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类(铜、镍等)、硫化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类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排放,有污染物泄漏风险;且地块周边也存在石油烃(C10-C40)、铜、镍等重金属及少量的苯系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生产使用和排放,对地块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进入下一阶段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采用专业判断和系统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地块内共计布设313个土壤调查点位和50个新覆土点位以及2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初步采样调查布设68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581份(含55份平行样);详细采样调查布设209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样品1557份(含平行样180份);补充调查采样布设36个土壤调查点位和新覆土土壤采样点位50个,送检土壤样品450份(含平行样品59份);初步采样调查布设1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20口监测井包括16口浅井和4口深井);详细调查在原有监测点位新增5口深层监测井;补充调查中新增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建设5口浅井),并在原初步调查的监测点位新增5口深层监测井。地块周边青阳港河设置11个地表水和底泥协同采样断面,分别送检26份地表水和底泥样品(含3份平行样)。补充调查阶段在地表积水中布设4个地表积水和对应底泥采样点。

根据地块及周边特征污染物分析检测因子如下:

土壤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氨氮、硫化物、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石油烃(C10-C40)、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多氯联苯;

地下水检测指标:GB/T 14848-201737项(微生物指标外)、GB 36600-2018基本45项(GB/T 14848-201737项外)、石油烃(C10-C40);

地表水检测指标:GB 3838-200223项、GB 36600-2018基本45项(GB 3838-200223项除外)、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底泥检测指标:GB 36600-2018基本45项、钴、钼、氨氮、硫化物、氰化物、苯酚、2-甲基苯酚、4-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苯酚、五氯苯酚、2-硝基苯酚、4--3-甲基苯酚、2,4-二硝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石油烃(C10-C40)。

3)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以第一类用地污染物筛选值或者计算获取的风险控制值作为评价标准,超标点位98个。超标污染物为氨氮、钴、硫化物、砷、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和铜、汞,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5.77倍、1.09倍、5.04倍、2.93倍、26.85倍、1.73倍和8.60倍、3.31倍,最大超标深度10.5m。土壤超标面积为15167 m2,土壤超标方量为19467 m3,后续可根据风险评估工作确认是否需要开展修复并划定修复范围。

块内地下水样品:以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限值为评价标准,在初步和详细采样调查阶段,25口监测井均存在或部分存在感官和一般性状指标超标,此外还存在关注污染物超标。其中,16口浅层监测井中关注污染物超标指标为氨氮、铜、钼、锰、氰化物。9口深层监测井中关注污染物超标的指标分别为氨氮、锰、镍、氰化物、1,2-二氯乙烷。补充调查阶段,以地下水Ⅳ类质量标准限值为评价标准,地下水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超标,此外关注污染物中铜、锰、镍、总汞和氨氮超标。根据2023年地下水调查结果,以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限值作为评价标准时,浅层地下水超标面积为103346 m2,深层地下水的超标面积为108766 m2,后续可根据风险评估工作确认是否需要开展修复或划定修复范围。

地表水和底泥样品:与地块相关的特征指标包括氨氮、石油烃C10-C40、钴、镍、铜等均有检出。以GB 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进行评价,地表水中总氮、溶解氧、挥发酚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底泥样品中检出12项包括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和多环芳烃),检出含量相对较低。

补充调查地表积水和底泥样品:以GB 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作为评价标准,硫酸盐、氟化物以及氯化物超标。同时送检的4份底泥样品中共检测指标72项,其中检出指标26项,检出含量均较低。

综上,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结果,5号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情况,需要将超过筛选值或者风险控制值的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启动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