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台湾名品城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台湾名品城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融侨社区,原为兴隆街道兴隆村(现融侨社区)宅基地和农田。2002年地块征迁后闲置。2005年5月~2007年11月,地块东侧部分区域作为道路修建临时项目部使用。2007年11月~2010年8月,地块内东侧项目部拆除后平整闲置。2010年8月~2024年10月,地块内建设台湾名品城,作为商场使用,主要从事台湾特产销售,商业办公、餐饮等。2024年11月~至今,地块内台湾名品城拆除后平整闲置,地块内覆盖防尘网,有专人看守。地块面积为62494.5 m2(93.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2.003403°,东经118.711081°,四至范围:河西大街以北、楠溪江西街以南、燕山路以西、乐山路以东。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河西新城区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MCe030-19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批后公布)》,地块内MCe030-19-08、19-09控详单元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MCe030-19-07控详单元规划用途为商办混合用地(Bb)。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规划用途的项目未开工建设。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信息“一张图”》《关于南京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2〕386号)、《关于南京市200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国土资函〔2002〕17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宁建国用(2012)第112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105201310118号)、《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乐山路以东、楠溪江西街以南(MCe030-19-08、19-09)地块)、《台湾名品城1-8号馆建筑及附属设置拆除项目施工方案》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该地块历史原为兴隆街道兴隆村(现融侨社区)宅基地和农田。2002年地块征迁后闲置。2005年5月~2007年11月,地块东侧部分区域作为道路修建临时项目部使用。2007年11月~2010年8月,地块内东侧项目部拆除后平整闲置。2010年8月~2024年10月,地块内建设台湾名品城,作为商场使用,主要从事台湾特产销售,商业办公、餐饮等。2024年11月~至今,地块内台湾名品城拆除后平整闲置,地块内覆盖防尘网,有专人看守。未反映有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居民区、商务办公区、河流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台湾名品城地块,地块内MCe030-19-08、19-09控详单元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MCe030-19-07控详单元规划用途为商办混合用地(Bb)。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该地块不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