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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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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建成,2017停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七路东侧纬九路南侧,占地面积约38701.08m2,所用土地全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从事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的生产,产品主要为N,N-二乙基-3-甲基苯甲酰胺、N,N-二甲基癸酰胺、醋氮酰胺、2-丁基-3-(4-羟基苯甲酰胺)苯并呋喃。地块目前为待开发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72个土壤采样点,送检250份样(包含26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锌、钴、氨氮、氰化物、肼、丙酮、苯乙酮、丙烯醛、丙烯腈、双环戊二烯、甲醛、四氢呋喃、联苯、氯化苄、苯酚、2,4-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邻甲酚、三甲胺、二乙胺、二甲胺、三乙胺、对氯苯胺、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检测指标中氯仿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1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钴、四氢呋喃、联苯、氯化苄、苯酚、2,4-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邻甲酚、三甲胺、二乙胺、二甲胺、三乙胺、对氯苯胺、甲醛、肼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锰)超过IV类水质限值或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为控制超标点位的污染范围,于20229月进行了一次加密调查采样,加密调查采样阶段土壤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和1个地下水点位,检测指标为相应超标指标。补充调查阶段,地下水点位检测出氯仿超过类水限值,超标倍数为0.15。结合土地未来用地规划,地块内污染范围已控制,无需再进场加密调查。

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检测指标中有氯仿共1项有机指标超过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将污染深度范围大致划分为01.5m5.07.5m2个深度范围,计算出本地块超标土壤方量约706.60m3。在地下水超标信息汇总时,重点关注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标指标有锰和氯仿

综上,本次调查存在土壤与地下水超标点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