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方和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17年底停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东侧纬九路南侧,占地面积约12915.00m2,所用土地全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从事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的生产,产品主要为溴化环氯树脂、羟基改性氯醋三元共聚树脂、溴化聚碳酸酯和阻聚剂。地块目前为待开发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34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45份样品(包含15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中45基本项、pH、苯乙酮、环氧氯丙烷、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检测指标中1,2-二氯乙烷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中45基本项、苯乙酮、环氧氯丙烷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锰)超过于IV类水质限值或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为控制超标点位的污染范围,于202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加密调查采样,加密调查采样阶段土壤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检测指标为相应超标指标。结合土地未来用地规划,地块内污染范围已控制,无需再进场加密调查。
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检测指标中有1,2-二氯乙烷共1项有机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将污染深度范围大致划分为3.0~6.0m和6.0~8.0m等2个深度范围,计算出本地块超标土壤方量约1607m3。在地下水超标信息汇总时,重点关注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标指标有锰。
综上,本次调查存在土壤与地下水超标点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