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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东部新中心老合肥造纸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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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中心老合肥造纸厂地块(以下简称“老合肥造纸厂地块”)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龙岗路与泾县路(原高亮路)交口西南角,地块呈不规则多边形,109145.3 m2(约163.7亩),东西最大跨度约为350 m,南北跨度约为575 m。地块1958年以前地块为农田,1958以后开始建厂,生产产品主要为瓦楞纸,从2005年开始逐步生产卫生纸和黄裱纸等。2017年开始企业生产设备逐步停产搬迁。本地块未来规划涉及一类用地包含中小学用地(A33)、居住与商业服务业用地(R/B)及湖村路等,一类用地占地面积约70032.12 m2;二类用地包含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不含湖村路)等,占地面积约39113.18 m2

受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202339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工作,并编制了《合肥东部新中心老合肥造纸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合肥东部新中心老合肥造纸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合肥东部新中心老合肥造纸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已完成备案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合肥造纸厂地块目标污染物分别为铅、砷、汞、锰、六价铬,有机污染物涉及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等本项目地块涉及污染土壤修复面积15738.19 m2,修复方量25989.30 m3;遗留一般工业固废堆积面积约为8124 m2,平均埋深约为1.5 m,遗留固废处置总量12186 m3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技术;遗留固废修复技术为异地填埋技术

合肥雄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本地块的修复工作,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工程监理工作,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作为修复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本地块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一)修复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修复工程共实际清挖及处置污染土壤26621.65m3含建渣1753.75m3),现场处置22223m3地表积水及施工废水,清挖及填埋处置遗留固废12908.21m3。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建渣运至建渣场冲洗干净后堆存,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遗留固废清挖外运至马鞍山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填埋场进行填埋;废水依托相邻地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修复过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阶段,土壤运输采用加装封闭的环保车辆,防止遗撒;修复阶段,污染土壤的预处理、筛分均在地块全封闭修复车间进行,防止气态污染物扩散;污染土壤预处理车间水泥硬化地面良好;建渣冲洗场、建渣暂存堆场、土壤待检堆场等地面均采用两布一膜进行防渗,场地周边做排水沟措施,防止污染物垂向下渗与迁移扩散。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挖出的污染土壤,在地块进行预处理,污染土壤预处理、筛分均在修复车间内部完成,大棚为密闭钢结构,产生的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地块内按需建造排水明渠,集中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车辆冲洗废水和渣块冲洗废水至原马钢(合肥)地块中部A片区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污水处理站,统一利用50 t/h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废水处置,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含沉淀单元)+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检测达标后排放。

4.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为车间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吸附单元中少量的吸附饱和的活性炭,产生的极少量污泥,和污水处理使用后的少量药剂袋,该部分废弃物交由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阶段,噪声产生的来源主要是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地块500 m范围内有公园,施工时,合理安排机械设备施工,削减噪声源强度,保证白天与夜间厂界噪声达标,现场噪声定期监测。

(三)效果评估布点采样和检测情况

1. 污染土壤清挖与修复范围测量评估结果

修复工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划定范围的坐标拐点,对地块污染区域的土壤分批清挖。每个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高程依据了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的拐点与高程。基坑清挖测量情况基本与方案设定的修复范围一致。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地块相关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

2. 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结果

2025424日至617日,我单位对造纸厂地块污染土壤清挖54个基坑开展了样品采集与检测,6个批次共采集土壤样品593个,包括175个基坑坑底样品和418个侧壁样品,检测指标为锰、砷、六价铬、汞、铅、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将检测结果与目标污染修复目标值逐个进行对比,监测结果显示,经过一次或二次修复(部分扩挖)后,地块土壤的目标污染物全部达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因此判定基坑污染清理效果达标。

3. 夹层清洁土/放坡土效果评估结果

2025527日,我单位分别对4个夹层土/放坡土堆体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44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清洁土中污染物检出含量均低于相应标准,满足效果评估要求。部分夹层土/放坡土中苯并[a]芘浓度超一类用地但不超二类用地修复目标值,该部分土壤回填至位于二类用地规划范围的AS21-11AS21-8AS263个基坑内,在地块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需对以上基坑的土壤实施重点监管,防止该类型土壤对一类用地区域的迁移造成二次污染。

4. 建渣效果评估结果

2025529日,我单位对项目地块清挖并冲洗后的建渣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建渣样品6个,检测指标为锰、砷、六价铬、汞、铅、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检测结果显示目标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一类用地标准,满足效果评估要求,表明了地块相关区域内的污染土壤筛分出的建渣经高压水冲洗后,能有效地消除或降低了污染物浓度。

5.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结果

2025617日,我单位对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土壤样品33个,检测指标为地块涉及目标污染物锰、砷、六价铬、汞、铅、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检测结果显示,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产生污染,环境风险可接受,满足效果评估要求。

6. 废水效果评估结果

2025424日至66日,我单位对地块产生废水共采集3个批次10废水样品,检测指标为城市纳管水质要求检测的指标及地块修复目标污染物,评判标准依照废水检测指标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执行。现场废水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效果评估评价标准,因此地块内在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在满足相应要求后达标排放。

7. 水泥熟料效果评估结果

2025430日,我单位对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水泥熟料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2个水泥熟料样品,检测指标为砷、铅、铬、锰等4项指标(包含浸出及总量)。结果表明检出浓度均低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24)中相应限值,满足效果评估要求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人员访谈、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该地块修复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结果表明,地块污染土壤经治理修复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对象的检测值均满足修复效果评估标准,现场外排废水经检测均满足效果评估标准。地块土壤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清挖及回填效果良好、检测结果达标。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监测结果满足效果评估要求,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本地块修复工程完成了修复方案的修复任务,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经过治理修复后,主要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消除、降低或有效控制。

经判定,修复后地块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环境要求,可以安全利用,具备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