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道路北、东阳山路绿化地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需对将要收储或上市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2025年3月,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规划道路北、东阳山路绿化地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场地概况
规划道路北、东阳山路绿化地西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至山神湾路,东至东阳山路,南、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为35322.1m2(合约52.9832亩)。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初稿)》文件,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除pH值外(无评价标准),其他检出指标评价标准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实施情况
(1)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与分析(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物超标,且无明显污染源;调查地块历史以宅基地和空地为主,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2018年以后地块内曾新建建筑工棚,用于办公和生活,2022年左右全部拆除。地块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如今,地块未进行开发建设,处于闲置状态,场地未平整。该地块虽无明显污染源,但该地块处于开放状态,无人管理,且前期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合委托单位意见,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以尽可能掌握本地块土壤地下水质量。因本地块前期无工业生产历史,且存在人为活动,因此地块特征污染因子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考虑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和pH,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参照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设置。
(2)第二阶段调查
土壤污染调查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点位,采样深度4.5m,共采集33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共46项,除pH外,检出指标6项,为汞、砷、镉、铜、铅、镍,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污染调查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水土复合点,建设3口地下水井,建设深度为4.5m,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无机物、重金属、VOCs、SVOCs等共46项,检出指标5项,分别为pH、镉、铅、总砷、铜。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检出指标浓度均不超标。
3、主要结论
据调查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检出指标浓度均不超标。
综上,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满足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