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所拟公开征集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样品检测项目受托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业务需求(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样品检测项目。
受托单位负责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及底泥等样品的取样及检测工作,根据采样安排,委派采样人员提前到达采样地点,并准备好样品采集、保存工具等,根据技术规范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完成后,受托单位根据采样规范保存样品,并及时送样回实验室,根据技术规范进行分析检测并提供分析结果,对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样品到达实验室后,由委托方确认样品数量、测试方法等信息,开始计算测试周期。受托单位需在采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盖有CMA章的检测报告。样品检测工作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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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类型 |
检测指标 |
样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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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pH |
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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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项、2-氯甲苯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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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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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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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烃(C10-C40) |
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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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浸出 |
VOCs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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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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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烃(C10-C40)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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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pH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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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项、2-氯甲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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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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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烃(C10-C4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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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pH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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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项、2-氯甲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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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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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烃(C10-C4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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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按委托方要求分批次进场采样、分批次出具报告,预计采样时间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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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78.30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为节约资源,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
2.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申报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郭老师(025-85287039)(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