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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新路以北、永初路以东(MCe040-11-09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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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秦新路以北、永初路以东(MCe040-11-096)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秦新路以北、永初路以东(MCe040-11-096)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中瑞社区,原为沙洲街道莲花村(现中瑞社区)农田、水塘200711-201212月,因区域征迁开发,地块西侧区域居民加盖民房等待拆迁。201212-20147地块及周边区域开展拆迁,地块平整20147-20178,地块闲置20178-20244月,地块作为修建螺塘路地铁站项目区域使用。20244-202511月,地铁站修建完成,地块作为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主要从事废品回收、大件木材、家具、玻璃、纸箱、家电等生活垃圾分拣堆放转运,不存在工业活动,202511-至今,地块内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拆除平整。地块面积为22366.74m233.5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963510°东经118.697490°,四至范围:南至秦新路、北至螺塘路、西至永初路、东至规划支路。地块未来规划均为二类居住用地(R2)。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规划用途的项目未开工建设。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信息“一张图”》《关于批准南京市2003年度第4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31387)、《关于批准南京市2003年度第3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31419)、《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宁征拆字〔2012004)、《关于河西南部 MCe040 规划单元11-096地块规划意见的复函》《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秦新路以北、永初路以东(MCe040-11-096)地块》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该地块历史原为沙洲街道莲花村(现中瑞社区)农田、水塘200711-201212月,因区域征迁开发,地块西侧区域居民加盖民房等待拆迁。201212-20147地块及周边区域开展拆迁,地块平整20147-20178,地块闲置20178-20244月,地块作为修建螺塘路地铁站项目区域使用。20244-202511月,地铁站修建完成,地块作为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主要从事废品回收、大件木材、家具、玻璃、纸箱、家电等生活垃圾分拣堆放转运,不存在工业活动,202511-至今,地块内沙洲街道垃圾大件分拣中心拆除平整。未反映有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居民区、临街商铺学校以及河流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秦新路以北、永初路以东(MCe040-11-096)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该地块不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