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 项目公告
关于《原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字号:

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17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东侧纬八路南侧,占地面积约53333.6m2公司主要从C2612无机碱制造和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氨水、双甘膦、氯代苯酚及其副化工产品。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129个土壤采样点,送检588份样品(包含54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氨氮、苯酚、石油烃(C10-C40)和PCBs。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检测指标中四氯乙烯、三氯乙烯和氯苯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2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苯酚、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挥发性酚类、锰、2-氯酚、萘、四氯乙烯、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为控制超标点位的污染范围,分别于202310月、20243月、20244月、20256进行了加密调查采样,加密调查采样阶段土壤共布设36个土壤点位7个地下水点位,检测指标为相应超标指标。结合土地未来用地规划,地块内污染范围已控制,无需再进场加密调查。

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检测指标中四氯乙烯、三氯乙烯和氯苯超过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最大超标深度为10m。在地下水超标信息汇总时,重点关注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标指标有挥发性酚类、锰、2-氯酚、萘、石油烃(C10-C40)和四氯乙烯

综上,本次调查存在土壤与地下水超标点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