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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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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以下简称“白雪羊绒地块”)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七里站街道长江东路与土山路交叉口东南侧,边界范围为长江东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土山路以东,采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4.97亩。地块早期企业为合肥市棉纺厂,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属国营企业,主要进行纺线、纺纱等生产活动,1996年国有体制改革,更名为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前后,因经营不善,企业逐步停产,厂区内构筑物逐渐被拆除,2022年除地块北部部分建筑未拆除外,地块内厂房均已拆除,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商业和住宅用地。 

受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20233月至20254月,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工作,并编制了《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技术方案”),根据上述《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确定土壤超标污染物中砷和苯并[a]芘存在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需开展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本项目地块涉及污染土壤修复面积实际为522.67 m2,修复方量实际为660.83 m3(含建渣2.96 m3)。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技术。

受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单位”)完成白雪羊绒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以下简称“修复工程”);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作为环境监理单位进行修复工程全过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修复工程全流程的工程监理工作;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效果评估单位进行修复工程的效果评估工作。

(一)修复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修复工程共实际清挖及处置污染土壤660.83 m3(含建渣2.96 m3),处置11.18吨地表积水及施工废水。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污染土壤和废水运输至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二)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竣工总结报告》,修复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土与洁净土严格分类堆放、单独转运,开挖过程中避免污染土洒落至非污染区域;基坑开挖后及时覆盖,防止雨水冲刷导致土壤流失或污染扩散。建设长度30 m、深度1 m的防渗阻隔墙,铺设1.0 mm HDPE防渗膜并覆土锚固,有效阻断周边污染地块对本项目区域的污染扩散风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土开挖、转运过程中,采用雾炮机持续洒水降尘,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基坑暴露面、物料堆放区覆盖防尘网,防止扬尘扩散。运输车辆出场前经洗车槽彻底清洗轮胎与车身,密闭封装后上路行驶,场内行驶速度控制在20 km/h以内,安排专人清扫道路遗撒土壤,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PE储水罐,采用混凝土硬化并铺设防渗布的沉淀池作为暂存区域,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土壤;废水作为危废转运至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害化处置,全程无外排。

4)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土采用“一车一档”管理,全程过磅称重、GPS跟踪,转运至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确保污染物彻底分解与固化,无二次污染。废弃活性炭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与施工废水同步转运处置,杜绝随意丢弃造成污染。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按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分别于开挖前、开挖中、开挖后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工作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监测点位设置科学、检测方法规范、质量控制到位,所获取的环境空气及噪声数据真实可靠,能够客观反映原合肥白雪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当前的环境现状。

(三)效果评估布点采样和检测情况

1)污染土壤清挖与修复范围测量评估结果

修复工程根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划定范围的坐标拐点,对地块污染区域的土壤分批清挖。每个基坑清挖拐点坐标与高程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的拐点与高程。基坑清挖测量情况基本与方案设定的修复范围一致。清挖范围与修复工程量测量评估为合格,修复工程完成了地块相关污染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的清挖与治理修复。

2)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结果

2025116日至1121日,我单位对白雪羊绒地块污染土壤清挖2个基坑开展了样品采集与检测,2个批次共采集土壤样品33个,包括8个基坑坑底样品和25个侧壁样品,检测指标为砷和苯并[a],将检测结果与目标污染修复目标值逐个进行对比,监测结果显示,经过一次或二次修复(部分扩挖)后,地块土壤的目标污染物全部达标,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因此判定基坑污染清理效果达标。

3)建渣效果评估结果

2025116~2026111日,我单位对项目地块清挖并冲洗后的建渣进行采样检测,采集建渣样品3个,检测指标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和镍等重金属。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满足效果评估要求,表明了地块相关区域内的污染土壤筛分出的建渣经高压水冲洗后,能有效消除或降低了污染物浓度。

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结果

20251226日,我单位对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土壤样品9个,检测指标为地块涉及目标污染物砷和苯并[a]芘。检测结果显示,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产生污染,环境风险可接受,满足评估要求。

5)水泥熟料效果评估结果

2025114日,我单位对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水泥熟料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1个水泥熟料样品,检测指标为砷(包含浸出及总量)。结果表明检出浓度均低于相应限值,满足效果评估要求。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人员访谈、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该地块修复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结果表明,地块污染土壤经治理修复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对象的检测值均满足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地块土壤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清挖效果良好、检测结果达标。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监测结果满足效果评估要求,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本地块修复工程完成了修复方案的修复任务,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经过治理修复后,主要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消除、降低或有效控制。

经判定,修复后地块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环境要求,可以安全利用,具备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