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瑞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开始建设生产,2017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七路东侧纬三路南侧,占地面积约33125.00m2。公司主要从事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对甲苯磺酰氯、对甲苯磺酰胺。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84个土壤采样点,送检370份样品(包含34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中45基本项、pH、钒、锌、氨氮、总氟化物、氰化物、乙腈、水合肼、甲醛、苯酚、2,4-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对氯苯酚、对氯甲苯、对硝基苯胺、对硝基甲苯、间苯二胺、对甲基苯胺、环氧乙烷、丙烯腈、N,N-二甲基苯胺、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0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中45基本项、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氟化物、碘化物、锰、挥发性酚类、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