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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江苏盛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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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世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开始建设生产,2017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东侧南侧,占地面积约41836.50m2公司主要从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2,4-二氯苯酚、苯氧乙酸、2,6-二氯-4-硝基苯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12年搬迁至临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租用江苏盛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北侧厂房3座,办公楼2座,占地面积约5000m2。公司于2012年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运营生产,2017年停止生产,主要从事C2631化学农药制造的生产活动,主要产品为复配农药。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113个土壤采样点,送检452份样品(包含49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6-二氯苯酚、4-硝基苯胺、2,5-二氯苯酚。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1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6-二氯苯酚、4-硝基苯胺、2,5-二氯苯酚。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挥发性酚类、苯酚、2,4-二氯苯酚、2,6-二氯2,4,6-三氯苯酚】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有土壤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地下水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后续需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