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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锐华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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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锐华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建成,2017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东侧南侧,占地面积约49811.4m2公司主要从C2710化学原料药制造和C2645染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颜料黄180、溶剂绿5、颜料红R、颜料橙O、颜料黄Y2,5-二氯苯酚、对二氯硝基苯、邻硝基对氯苯胺、三氯硝基苯。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122个土壤采样点,送检488份样品(包含55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1,2,4-三氯苯、氨氮、2,5-二氯苯胺、2,4-二氯苯酚、2,5-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PCBs。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1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1,2,4-三氯苯、2,5-二氯苯胺、2,4-二氯苯酚、2,5-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氯苯、硝酸盐2,5-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和2,5-二氯苯胺】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有土壤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地下水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后续需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