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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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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恒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开始建设生产,2017年全面停产。厂址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以东纬七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6793.00m2公司主要从事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和C2645染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有1,4-二氨基蒽醌、1-氯蒽醌、还原红31#、三羟甲基乙烷、1,4,5,8-四氯蒽醌、还原棕BR、还原橄榄R、油溶绿GK-树脂。该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恒业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95个土壤采样点,送检418份样品(包含38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钒、氨氮、甲醛、四氢呋喃、石油烃(C10-C40)、苯甲酸、丁二烯、对正丁基苯胺、水合肼、正丙醛、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10个地下水点位,送检11份样品(包含1份现场平行质控样),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钒、甲醛四氢呋喃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碘化物、挥发性酚类、汞】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有土壤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地下水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后续需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