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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宏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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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宏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开始建设生产,2013年停止生产,2018年全面关闭。厂址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13号,占地面积41公司主要从事C2613无机盐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有四氯化钛及其副化工产品。该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宏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49个土壤采样点,送检216份样品(包含20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氨氮、钛、钒、二乙胺、二硫化碳、石油烃(C10-C40)、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地块内存在超标的土壤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送检7份样品(包含1份现场平行质控样),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钛、钒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碘化物、锰、钛、亚硝酸盐】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有土壤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地下水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后续需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