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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美美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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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美美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开始建设,2017年构筑物初步建成。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七路东侧纬八路北侧经八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39007.20 m2企业仅建设部分,未投入生产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盛邦新材有限公司。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本地a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37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23份样品,包含12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丙烯醛、双环戊二烯、锌、苯酚、铬、氰化物、丙烯腈、联苯、氯化苄、三甲胺、甲醛、石油烃(C10-C40、三乙胺、四氢呋喃、二乙胺、二甲胺、对氯苯胺、氨氮、苯胺类、邻甲酚、丙酮、苯乙酮、钴、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

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9个地下水点位(送检10份地下水样品,包含1份现场平行质控样)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丙烯醛、双环戊二烯、丙烯腈、联苯、氯化苄、三甲胺、甲醛、石油烃(C10-C40、三乙胺、四氢呋喃、二乙胺、二甲胺、对氯苯胺、苯胺类、邻甲酚、丙酮、苯乙酮、钴。所有监测井有毒有害指标均低于IV类水质限值。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