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吉灵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建成生产,2018年停止生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九路以东、海堤路以西、纬八路以南、纬七路以北,占地约13394.00 m2。公司主要从事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荧光增白剂220、荧光增白剂OB-1、荧光增白剂ER、荧光增白剂FP-127和荧光增白剂OB。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38个土壤采样点,送检164份样品(包括16份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中45基本项、pH、氯乙烷、甲氧基乙基醋酸酯、苯乙酮。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4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中45基本项、氯乙烷、甲氧基乙基醋酸酯、苯乙酮。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锰】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分析表明,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