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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连云港快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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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快克化工有限公司于2012年生产,2017年停产。厂址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七路东侧),占地面积约为33325.00 m2。公司主要从事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生产,主要产品为对硝基苯胺。地块目前为待开发地块,现土地使用权人为龙海(连云港)肥业有限公司。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64个土壤采样点,送检290份样品包括30份平行质控样。检测指标为GB 3660045基本项pH、氨氮、氰化物、对硝基氯苯、对硝基苯胺、石油烃(C10-C40)、3,4-二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水合肼、四氢呋喃、4-叔丁基苯酚、对苯二胺、间甲酚、丙烯酰胺、氯乙烷、苯酚、三乙胺、乙腈、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8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中前37项(2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45基本项对硝基氯苯、对硝基苯胺和石油烃C10-C40。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亚硝酸盐(NO2-)、硝酸盐(NO3-)、对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和石油烃(C10-C40】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要求,需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