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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4月第三批采购项目拟承担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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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我所采购评审小组于2026427日对“自查自纠工作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的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项目的拟承担单位为北京中资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428日至20265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5817:00前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话:(02585287039

 

 

南京所采购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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