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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淮区友谊河路以东、石杨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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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秦淮区友谊河路以东、石杨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1、地块概况

秦淮区友谊河路以东、石杨路以南地块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中心坐标为北纬32.011040°,东经118.838260°,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红冠圩路,西至友谊河路,北至石杨路,面积约44900 m267.34亩)。本地块原为南京市杨庄村宅基地,1994地块北侧区域建设为原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原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至江宁区,地块内原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停产20077月地块内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杨庄村拆迁后闲置2011年至2025年地块作为绿化苗木种植使用20253月,地块内部苗木清理完毕,目前地块闲置,有专人看管。截至202511月,地块内部建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平整,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和幼托用地(Rax),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该地块主要活动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可能存在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废水等通过跑冒滴漏进入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通过对调查地块涵盖的潜在污染物的毒性、用量分析,结合污染物对应的检测能力,最终确定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镉、汞、砷、铅、铬、铜、锌、镍、氟化物、铁、石油烃(C10-C40)、硫酸盐、氨氮、氯化物、总磷

3、采样检测

针对39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14个地下水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1个底泥采样点、1个地表水采样点,测试分析了土壤样品173个(含17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8个(含4个平行样)、底泥样品2(含1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2(含1个平行样)、复采复测地下水样品12个(含2个平行样)。

1)土壤评价结果

地块内部共采集了28个土壤点位共112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共有19项指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分别为pH值、氟化物、铜、镍、铅、镉、汞、砷、锌、石油烃(C10-C40)、苯胺、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有30项指标未检出。与对应的标准进行比较,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和氟化物采用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

地块外部共采集了10个土壤点位共40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共有10项指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分别为pH值、氟化物、铜、镍、铅、镉、汞、砷、锌、石油烃(C10-C40),有39项指标未检出。与对应的标准进行比较,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和氟化物采用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

基于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内外的土壤样品检测出的结果,所有的指标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评价结果

地块红线范围内部共有9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11个地下水样品(复采复测2个、不含质控样品),地下水检出的指标有29项,主要包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总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27项等共29项指标。结合检测和复采复测的结果,一般化学和感官指标(浊度、总磷)和毒理学指标(锰)存在不同程度超类水标准(其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总磷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石油类、总磷类水标准,点位和指标(检出数值、超标倍数)分别为:GW5浊度(14NTU, 0.4)、锰(2.09mg/L, 0.39)GW9总磷(0.39mg/L, 0.29)

地块红线范围外部共有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12个地下水样品(复采复测8个、不含质控样品),地下水检出的指标有30项,包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总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25项、1,2-二氯乙烷、甲苯、乙苯等共30项指标。综合检测和复采复测的结果,地块外地下水超类水标准指标是浊度,超标点位和指标(检出数值、超标倍数)分别为:TW1浊度(14NTU, 0.4)TW3浊度(13NTU, 0.3),浊度是《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地下水点位(GW5)锰超标可能与自然过程中的地下水中的含锰矿物溶解度较高,土壤和岩石中常含有锰氧化物、当地下水流经这些含有锰氧化物的土壤和岩石时、会引起锰的释放和溶解有关。地下水点位(GW9)总磷超标可能与含磷矿物丰富的土壤或者岩石经风化淋溶后,磷进入地下水导致局部的地下水中总磷含量较高,地下水中锰、磷超标与非人为活动有密切关系。根据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文中《地下水污染监控风险评估指南》中相关要求,地下水中总磷和锰一般条件下不会挥发,无对应的暴露途径,同时结合本地块未来的规划,本地块不会直接开采地下水,因此人体不会直接饮用,地块内的锰和总磷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很低。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部和地块外部地下水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

3)地表水评价结果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1个地表水(DB1),共检出21项指标,51项指标未检出。检出的21项指标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对应的标准进行比较,均未超标。

4)底泥评价结果

本次调查采集了1个底泥(DN1),底泥样品测试的49项指标中共有39项指标未检出,仅检出10项指标,分别为pH值、氟化物、铜、镍、铅、镉、汞、砷、锌、石油烃(C10-C40),与对应的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底泥样品未超标。

4、主要结论

本项目调查地块为秦淮区友谊河路以东、石杨路以南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调查分析,土壤调查结果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可用作二类住宅用地(R2)和幼托用地(Rax)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