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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黄岩分区外东浦黄椒路与东浦路辅路交叉三角形地块内西侧商业用地规划区域修复技术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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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台州市黄岩分区外东浦黄椒路与东浦路辅路交叉三角形地块内西侧商业用地规划区域修复技术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本地块前期调查范围为台州市黄岩分区外东浦黄椒路与东浦路辅路交叉三角形地块内西侧商业用地规划区域,其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黄椒路50号附近,北至黄椒路,南至东浦路辅路,西至黄椒路,东至台州黄岩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本地块地势平坦,地貌属温(岭)黄(岩)海积平原。

二、风险评估主要参数

本地块为非敏感用地。由于本地块土壤中部分关注污染物最大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管制值,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建议直接采用国家相关土壤污染筛选值作为土壤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本地块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也无利用计划,因此不考虑经口摄入地下水暴露途径,考虑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皮肤接触地下水暴露途径。

三、风险评估主要结论

经风险评估,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中部分关注污染物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

四、地块利益相关方对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要求

本地块利益相关方对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修复要求如下:(1)采用污染物削减的修复模式,不采用风险管控模式;(2)修复时间越短越好,希望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避免异位热脱附接电或接天然气麻烦、原位修复可能存在的修复效果不稳定、反弹及异味消除可能不彻底的情况等;(3)地下水希望转运至成熟污水处理站异地处置,避免地下水处理后无法纳管排放的可能。

五、本地块建议修复方式

根据地块利益方诉求和污染特征,本地块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可在采取有效异味控制措施和深基坑开挖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采用异地修复模式,原位与异位修复模式建议作为备选模式。异地修复模式下采取的修复方式具体为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采用异地污水厂处置污染地下水。建议原位热脱附、异位热脱附、地下水原地处理作为备选技术。本地块修复周期约为30个月,包括施工准备、工程实施、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名录移出等。

六、问题与建议

采用异地修复模式须履行密闭大棚下污染土壤开挖、预处理、暂存、深基坑开挖安全施工专项论证、密闭或负压条件下运输、敏感点监测等二次污染防控与安全保障措施,取消上述措施视为对本技术方案的重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