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连云港市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连云港市长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经九路以东、海堤路以西、纬八路以南、纬七路以北,占地约23 685.30m2(约35.5亩)。公司于2007年成立,2017年底停产;主要从事C2645染料制造,生产产品为4-β-乙基砜基硫酸酯苯胺-2磺酸、2,4-二氨基苯磺酸钠和对氨基苯甲醚-3-磺酸三种染料中间体。地块目前为待开发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9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162份样品(包含16份现场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 36600基本项45项、pH、氨氮、钼、2-氯乙醇、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对甲苯胺、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6份样品(包含1份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T 14848前37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基本45项(GB/T 14848前37项外)、钼、2-氯乙醇、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和对甲苯胺。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Ⅳ类水质限值的情况,超标指标为锰;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分析表明,地下水中的超标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