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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江苏永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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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原江苏华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经七路东侧、纬六路南侧,地块占地面积67 783.98 m2。公司于2007年建成投产,2018年停止生产;主要从事C2641涂料制造和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生产产品为醇溶性苯胺黑、油溶性苯胺黑、水溶性苯胺黑和氧化铁黑。地块目前为待开发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45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646份样品(包含62份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 36600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氨氮、总氟化物、钴、苯酚、邻苯二甲酸二乙酯、氰化物、PCBs(配电间附近点位)。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污染物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16份样品(包含3份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T 14848前37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基本45项(GB/T 14848前37项除外)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超过Ⅳ类水质限值的情况,超标指标为锰、1,2-二氯丙烷和石油烃(C10-C40)。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要求,需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