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嘉康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地块占地面积60 666.67 m2(约91亩)。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2009年建成投产,2017年停产关闭,主要生产3,7-二氯-8-氯甲基喹啉、3,7-二氯-8-二氯甲基喹啉、邻甲酸乙酯苯磺酰异氰酸酯、6-氯-2-(4-羟基苯氧基)-苯并噁唑。该地块目前为待开发空地,当前土地利用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LG-07单元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仍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依照GB 36600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评价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54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686份样品(包含63份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 36600基本项45项、pH、石油烃(C10-C40)、3-氯-2-甲基苯胺、对苯二酚、氨氮、邻苯二酚、对叔丁基苯酚;部分点位加测PCBs、环氧乙烷、对氯苯酚、丙烯腈、锌、二异丙胺、N,N-二甲基苯胺、邻甲基苯甲酸、氰化物、丙酮、水合肼和二甲胺。土壤检测结果显示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1,1,2-三氯乙烷、1,2-二氯苯、1,4-二氯苯超过第二类用地的评价标准,其他指标均未超标。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17份样品(包含2份平行质控样);检测项目为GB/T 14848前37项(微生物指标除外)、GB 36600基本项45项(GB/T 14848前37项除外)、石油烃(C10-C40)、3-氯-2-甲基苯胺、对苯二酚、邻苯二酚、对叔丁基苯酚。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部分监测井中存在有毒有害指标及特征污染物超过Ⅳ类水质限值的情况,超标指标有二氯甲烷、氯仿、1,2-二氯苯、氯乙烯、可萃取石油烃(C10-C40)、1,2-二氯乙烷和碘化物。
综上,本次调查存在土壤和地下水超标点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要求,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后续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