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盐城金豪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总占地面积约6666.4 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20.059643°,北纬34.301537°。地块北至安泰路,东至原滨海蓝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至盐城市瓯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至原滨海福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所属行业类别为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10年前地块为荒地;2010年至2014年,原盐城金豪化工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过氯乙烯树脂、N-乙基-二苯丙胺枸橼酸盐、6-甲氧基-2-氨基苯并噻唑;2014年企业停产,2021年构筑物全部拆除并平整,现状为空地。根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化工园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年)》,地块后续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历史企业平面布置,疑似污染区域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成品库一、成品库二、原料库、固废堆场、污水处理站、五金库、冷却水池、氯气库等10个区域。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污染识别和分析,对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13家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均进行了独立识别,共计识别出63种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pH、氯乙烯、氯苯、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苯、1,4-二氯苯、二氯甲烷、氯仿、四氯乙烯、苯胺类、苯酚、硝基苯、挥发酚、氟化物、碘化物、氨氮、砷、锰、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等。
2025年7月至2026年5月,我单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规范,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二阶段调查分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开展。汇总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3个,累计送检不同深度土壤样品93份,检测指标97项;共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5口(初步调查12口、详细调查增补3口),检测指标112项。土壤检测指标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及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国家标准未制定筛选值的土壤指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规定的默认参数推导计算筛选值。地下水指标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于国家标准未制定标准的指标,优先采用《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五-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其次利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软件计算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补充评价标准。
(1)土壤评价结果
根据点位钻孔柱状图及样品性状识别,本地块钻探点位未发现明显非土壤性状物质。土壤检测分析结果表明:93份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8.28~9.69,平均值为9.08,整体呈弱碱性,以轻度至中度碱化为主。砷、镉、铜、铅、汞、镍、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等指标有检出,所有检测指标检出结果均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风险评价筛选值,土壤未超标。
(2)地下水评价结果
地下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15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共有23项指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分别为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固体总量、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氨氮、硫化物、氟离子、碘化物、氯离子、硫酸根、钠、锰、砷、苯、甲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氯离子、钠等一般化学指标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