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 项目公告
关于《原盐城舜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1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字号:大中小

原盐城舜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工业化工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6663.00 m2,地块所属行业类别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地块西邻顺恒有限公司地块,北邻原恒联有限公司地块,东邻原优化有限公司地块,南邻原和顺有限公司地块。2006年至2019年原盐城舜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建成投产,2019年企业停产,2021年构筑物拆除并平整,现状为空地。调查地块2003年之前为盐田,之后转变为工业用地,根据规划,地块未来将一直作为工业用地。

根据历史企业平面布置,疑似污染区域包括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仓库一、仓库二、固废仓库、五金库及机修间、污水处理设施一、污水处理设施二等区域。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污染识别和分析,共计识别出167种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pH、总磷、磺胺间二甲氧嘧啶、低聚磷酸酯、氯化物、三氯氧磷、甲醇、吡啶、甲苯、苯酚、氰化物、二氯甲烷、氯苯、1,2-二氯苯、硝基苯、苯胺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等。

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我单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规范,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为采样调查工作。地块内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75份(含7份平行样),测试指标73项;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7份(含2份平行样),测试指标96项。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及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国家标准未制定筛选值的土壤指标,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默认参数,推导计算得出筛选值。地下水指标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于国家标准未制定标准的指标,优先采用《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五-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其次利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软件计算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补充评价标准。

(1)土壤评价结果

根据点位钻孔柱状图及样品性状识别,本地块钻探点位未发现明显非土壤性状物质。

土壤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土壤样品pH范围为8.35~10.12。砷、镉、铜、铅、汞、镍、锌、锂、钼、氨氮、总氟化物、1,2-二氯乙烷、甲苯、氯苯、1,2-二氯苯、石油烃(C10-C40)等指标有检出,所有检出结果均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风险评价筛选值,土壤未超标。

(2)地下水评价结果

地下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7份地下水样品均有超标,1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或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浅层地下水中10项常规指标超标:色度、臭和味、浊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有毒有害指标5项超标:碘化物(最大超标倍数8.36,下同)、挥发酚(599倍)、砷(1.5倍)、氯乙烯(1.64倍)、顺-1,2-二氯乙烯(8.37倍)。

综上所述,本次初步调查原盐城舜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检出结果均未超出相应评价标准,但地下水中存在特征指标和有毒有害指标超标,地块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