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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4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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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概况

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长垅村,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8518m2。

该地块在2006年之前为耕地,2006年至2019年为繁昌县金顺选矿厂,主要从事铁矿选矿行业,该企业于2019年停产,于2020年核定退出产能并拆除厂房及设备。2006年至今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目前该地块为荒地,地块使用权人为孙村镇人民政府。

该地块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2023年7月,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了《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是污染地块。

为进一步明确污染范围,2026年5月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二、污染因子的识别

根据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该地块未来规划为采矿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通过对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原生产企业金顺选矿厂特征污染物主要有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锰、钴、钼、硒、钒、铊、锑、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

因此调查期间土壤检测因子为地块及相邻特征污染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锰、钴、钼、硒、钒、铊、锑、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土壤pH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中除以上因子外的其他因子。地下水所有样品检测指标为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钴、钼、钒、铊、锑、铍、石油烃(C10-C40)。

现场调查采样阶段重点关注原金顺选矿厂生产工段:原矿堆场、生产区、回水池、精矿堆场、尾矿堆场,重点关注区面积合计约3500平方米。

三、布点及现场采样

采用系统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方法进行布点。原金顺选矿厂地块面积约8518平方米,重点关注区面积合计约3500平方米,布设采样点位11个,重点关注区布点满足20*20m密度;非重点区域面积5018平方米,布设采样点位6个,满足40*40m密度。地块内共拟布设土壤污染调查点位23个,计划采集土壤样品252个,计划送检土壤样品97个,质控样品10个。在初步调查基础上,详细调查阶段新建地下水监测井数量为12个,采集送检地下水样品12个,质控样品2个。

本项目2026年6月~8月,结合现场情况开展采样工作,地块内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3个,采集土壤样品261个,送检土壤样品100个,质控样品11个。本次调查合计送检土壤样品49个,质控样品5个。本单位在2026年6月及2026年8月分两批次完成监测井建井,地块内建设12口地下水监测井,井深度为9.5m,开筛深度为1-9.0m,底部留0.5m沉淀管。其中3口监测井无水,2026年8月共采集送检9个地下水样品,质控样品1个。

四、结论

(1)土壤

详细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3个,采集土壤样品261个,送检土壤样品100个,质控样品11个。送检土壤样品pH检出范围3.12~8.28。土壤共检出18种因子,分别为pH、铜、镍、铅、镉、砷、汞、锌、锰、钼、钴、钒、硒、锑、铊、铍、氟化物及石油烃(C10-C40)。比对结果表明铅、砷和钴检出浓度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未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为铅、砷和钴,土壤超标点位共8个,点位超标率为34.8%;超标样品共21个,样品超标率为8%;最大超标深度为6.0m,分布于杂填土和粉质黏土层。土壤超标点位主要分布在生产区、回水池、尾砂堆场区域,其中生产区超标点位1个,回水池区域超标点位1个,尾砂堆场区域及其南侧外围超标点位共6个。

(2)地下水

本项目地块内采集9个地下水样品,质控样品1个。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Z26051533)共有29种指标有检出,地下水pH检出范围6.8~7.9。

该地块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检测结果比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其限值中Ⅳ类水标准,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锰、氨氮检出浓度超地下水Ⅳ类水标准。

该地块地下水毒理学指标检出的13种因子:硝酸根、氟离子、碘化物、砷、镉、铅、镍、钴、钼、钒、铊、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氟离子、镍、钴、铊检出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其余因子未超标。毒理学超标的监测井共有3口,分别为XW6、XW7、XW9,地下水超标点位主要位于尾砂堆场区域及其南侧下游区域。常规因子以外的主要超标污染物氟离子、镍、钴、铊及初调超标因子砷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地下水污染总面积约4562 m2。

综上所述,原繁昌县金顺选矿厂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 类水标准限值,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地块的污染风险等级和风险控制值,为后续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提供依据。